本调查起止日期为本调查起止日期为2026-3-16 11:30——2026-3-27 11:30
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效能,落实差异化监管措施,依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辽宁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和《营口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经初步筛选,现将拟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接受公众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6年3月27日前通过信件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市生态环境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孙震洲 联系电话:2206036
通讯地址:营口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科
电子邮箱:ykhjjcbgs@163.com
营口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