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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营环(大)罚字〔2025〕8号

发布时间:2025-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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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桥市嘉源矿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882689673466E

地址:辽宁省营口大石桥市汤池镇三家子村

法定代表人:赵日红

本机关于2024年10月21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擅自堆放固体废物,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流失即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尾矿擅自堆放于厂区内南侧空地,导致部分尾矿流失,对环境造成影响。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为凭:

1、营口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2024年10月21日现场记录,由营口市大石桥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提供)。证明你单位擅自堆放固体废物,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流失即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尾矿擅自堆放于厂区内南侧空地,导致部分尾矿流失,对环境造成影响。

2、营口市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1份(2024年10月21日现场记录,由营口市大石桥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提供)。证明你单位擅自堆放固体废物,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流失即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尾矿擅自堆放于厂区内南侧空地,导致部分尾矿流失,对环境造成影响的违法事实及造成违法事实的原因。

3、现场图片1份(2024年10月21日现场照相取得,由营口市大石桥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提供)。证明你单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尾矿擅自堆放于厂区内南侧空地,导致部分尾矿流失,对环境造成影响。

4、影像资料1份(2024年10月21日拍摄取得,由营口市大石桥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提供)。证明对你单位现场检查过程。

5、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2024年10月21日由企业提供)。证明环境违法主体是大石桥市嘉源矿业有限公司。

6、身份证复印件2份(2024年10月21日由企业提供)。证明你单位法定代表人赵日红及现场负责人孙雷的身份。

7、处置方案1份(2024年10月21日由企业提供)。证明你单位已针对堆放及流失的尾矿渣制定整改方案。

8、评估报告书1份(2024年10月21日由企业提供)。证明你单位处置费用为贰万元人民币。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机关于2025年1月6日对你单位送达了《营口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营环(大)罚(听)告字〔2025〕8号)告知你单位有权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及陈述申辩申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七项及第二款和《营口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试行)》第八条第一项、《营口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第八十八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壹拾叁万捌仟元人民币。

裁量情况:适用《营口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试行)》第八条第一项和《营口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固废类)》第88项的规定裁量标准:1、违法行为类型: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数量3吨以上的,取值30%;2、倾倒、堆放、遗撒、丢弃区域:倾倒、堆放、遗撒、丢弃区为工业区,取值3%;3、一年内违法次数:首次实施违法行为的,取值5%;4、是否完成整改:全面整改并停止违法行为的,取值0%;5、是否配合执法检查:配合检查的,取值0%;6、是否造成社会影响:在省级以上专项行动中发现/媒体曝光等,取值10%;7、是否造成生态破坏:未造成生态破坏的,取值0%;8、经济承受度裁量基准:小型企业,裁量要素百分比之和48%,小于等于50%,取值-2%。

根据你单位提供的处置费用评估报告数,所需处置费用为2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七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七)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有前款第七项行为,处所需处置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的规定。

罚款金额=10万元×3×(0.3+0.03+0.05+0.1-0.02)=13.8万元。

针对上述行政处罚,限你单位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按《辽宁省非税收入电子缴纳通知书》要求缴纳罚款(《辽宁省非税收入电子缴纳通知书》附决定书后)。逾期不缴纳罚款,本机关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理。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营口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向鲅鱼圈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站前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营口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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