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河入海排污口是流域、海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节点,如何加强和规范排污口监督管理,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的有力抓手,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长期以来,我市水环境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主要入海河流、近海水质量环境持续改善,但对工业企业、水产养殖等排污单位的排污口监管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
为加强和规范排污口监督管理,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对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权限、监测监管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为建立健全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长效监管机制提供有力保证。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入河入海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提升排污单位的守法意识,营口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以下简称“市执法队”)印发《致入河入海排污单位的一封信》,提醒相关单位关于排污口设置、审批、备案工作及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带来的影响,各执法大队通过微信工作群、微信公众号、召开现场会议等方式进行了宣贯。
守法经营是污染源生产经营者应尽的义务。下一步,市执法队将继续大力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日常环境监管过程中持续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提高企业生产经营者环境守法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