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预警级别为黄色,执行三级应急响应措施。停产反应釜(器)41个、精馏塔3个、合成塔1个。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上重型载货车辆运输。做好料场、原料覆盖和洒水抑尘工作。”这是1月11日,营口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在营口昌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检查时看到的情景,在该企业制作上墙的营口市企业落实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一厂一策”公示牌上,清楚的写明了企业在响应各级重污染天气中需要的工作。
2025年1月10日19时起,受不良天气影响,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全地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以饱满的工作状态迅速行动、连夜作战,对重点排污单位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利用营口市大气执法业务交流群、重点企业环保微信群中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并联合各县(市)区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检查中,执法人员向企业负责人通报了营口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要求企业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与维护,密切关注在线监控数据,出现超标情况要及时应对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各企业负责人表示一定肩负企业责任,减少生产,降低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