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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来源:营口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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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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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辽宁省营口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与营口市气象台联合会商,预计2月16日为中度污染,2月17日为中度污染至重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为了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保障公众健康,按照《营口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营政办〔2024〕58号)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将于2月16日6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1)儿童、老人、孕妇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免疫力低下的易感人群应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运动。一般人群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应该采取防护措施。

(2)中小学、幼儿园应停止户外课程及活动。

(3)呼吸类疾病患者要遵从医疗卫生机构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

(4)市民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5)尽量减少能源消耗,适当调低空调温度 1—2℃;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6)单位和公众应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7)自觉停止秸秆焚烧、露天垃圾焚烧、烟花爆竹燃放等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行为。

营口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6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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