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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营口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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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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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自2025年12月17日8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采取Ⅲ级应急响应。按照《营口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营政办〔2024〕58号)预警解除条件,经市政府同意,自12月19日12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营口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