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环综合﹝2021﹞43号)、《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4号)等规定和要求,现将营口市2024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并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至3月28日(十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企事业单位、组织、群众若对企业信息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网络邮件等方式反映。
联系电话:2206091
联系人:李德鹏
电子邮箱:ykhbzhk@163.com
附件:《营口市2024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