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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遴选的招标公告

来源:营口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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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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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单位招标采购工作流程,提高采购效率与质量,确保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我单位相关管理制度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备专业资质和丰富经验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我单位今后一年内的货物、服务及工程类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营口市生态环境局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2.项目内容:通过遴选确定4家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我单位一年内各类采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环境污染防治设备、耗材、信息化、环境保护服务、后勤服务等)的招标代理服务商,具体代理项目以我单位实际委托为准。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按年度签订。

4.服务地点:营口市生态环境局

二、遴选方式

本次遴选采用“综合评分法”,从资质条件、服务能力、收费标准、业绩经验、团队配置等方面对报名机构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标机构名单(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1)。

三、报名资格要求

报名机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基本资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截图,或财政部门颁发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证书》);

(3)若涉及工程类项目代理,需同时具备工程招标代理资质(提供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或已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完成备案的证明);

2.财务状况: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间需在公告发布后);

(2)近三年内无因代理项目被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处罚或通报批评的记录(需提供书面承诺);

4.服务能力:

(1)在我单位所在地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2)配备至少三名专职招标代理人员(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及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其中至少一名具备中级及以上招标采购相关专业职称(如经济师、造价师、招标师等);

(3)熟悉生态环境行业采购政策及流程,近三年内有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相关项目(如环境污染防治设备、耗材、信息化、环境保护服务等)代理经验(需提供至少2个类似项目案例,附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四、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报名机构需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密封(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1.《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报名表》(见附件二,需填写完整并盖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备案证明复印件(若涉及工程类项目,需补充工程招标代理资质证明);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代表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

6.信用查询截图(“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需显示查询时间);

7.无违法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需加盖公章);

8.办公场所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9.专职人员社保缴纳证明及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需体现社保缴纳单位与报名机构一致);

10.类似项目案例证明材料(至少2个,附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需体现代理服务内容及单位名称);

11.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流程、质量控制措施、保密措施、应急处理机制等,格式自拟);

12.收费标准承诺书(明确代理服务费计费标准及优惠承诺,需符合行业规定)。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22日—2025年9月27日

2.报名地点:营口市生态环境局4楼408室;

3.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417-2206004

六、遴选流程

1.资格初审:财务科对报名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筛选出符合资格要求的机构进入评审环节;

2.综合评审:组织评审小组,对通过初审的机构进行综合评分(评分标准见附件一),按得分高低确定中标机构名单(原则上不少于三家);

3.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单位公示栏或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向中标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七、其他要求

1.报名机构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我单位供应商黑名单;

2.中标机构需与我单位签订《招标代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违约责任等;

3.将根据实际采购项目需求,从中标机构中择优委托具体项目,代理机构需严格按照要求及法律法规开展代理服务;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营口市生态环境局所有。

附件:

1. 招标代理机构遴选综合评分标准

2. 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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