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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100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2-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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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改任务

完成2018-2020年政策性关闭、废弃矿山恢复治理未完成的治理任务350.29亩。

二、整改目标

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100号(营口市部分),达到验收销号标准。

三、整改措施

主要采取生态重建和辅助再生的方式进行治理,采用了边坡修整、挡土墙、截排水沟、边坡铺网、客土栽植、团粒喷薄等工程技术手段,进行全面治理恢复,消除了山体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隐患,有效的改善了周边的环境和可视景观。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制定整改方案。2021年我市制定了《营口市政策性关闭、废弃矿山治理整改落实方案》,将大石桥市周家镇大沟戴家岭建筑石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和大石桥市官屯镇万金高温破损山体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列为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项目。两个项目共完成治理面积358.78亩。

2.成立工作专班。为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工作。营口市自然资源局和大石桥市自然资源局组建了闭坑矿山恢复治理工作专班。专班采取月调度,周跟进的工作方法,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定期上报工程进度。安排工作人员现场督导项目进展。采用无人机航拍方式,对项目整体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掌握。

3.本次项目消除了矿区潜在的地质灾害隐患,保持了水土,优化了地质环境;改善了当地居住环境,恶劣的环境向青山绿水发展;通过本次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提高了当地居民的环保意识;本次生态修复治理工程给当地居民提供了安全生活保障。项目实施能有效保持水土、涵养水源,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改善不断恶化的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提高植被覆盖率和植被生长态势,改善水土结构和田间小气候,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从而提高环境容量,从而环境得到较大改善。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2022 年12月6日至 2022 年12月12日

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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