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四城同创”工作会议要求,《营口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实施计划》(下简称《实施计划》)已按照各单位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现再次征求意见。同时,按照市绩效办要求,此工作将纳入市政府对各市直单位绩效考核,请各市直单位依据《实施计划》拟定本单位2018年度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绩效考核任务指标,并于5月21日11:00前将反馈意见及绩效考核任务指标报送至营口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如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同时该单位绩效考核任务指标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并报市绩效办列入年度绩效考核。
联系人:王竹 联系电话:2206103(传真)
营口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