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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圆满完成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

来源: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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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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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是新污染物治理的基础工作,是构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筛评控”体系的重要支撑。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积极组织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近日已顺利完成调查工作,全省共排查企业11144家,确认纳入统计调查对象1321家。省级审核实现详细环境信息调查和重点管控信息调查企业全覆盖,共计审核259家,审核比例19.61%,是国家要求的3.9倍,全省地市级抽审比例达79.61%,是国家要求的3.98倍,县区级抽审比例达100%。首次摸清了全省新污染物环境信息底数。

为保证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数据填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我省开展了系列工作:

一是印发《辽宁省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方案》,成立由省厅固化处牵头,省生态环境保护科技中心组建的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团队,负责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各市指定专人负责辖区内统计调查工作的沟通联络,确保工作的稳步推进。

二是召开全省新污染物治理培训会议,持续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统计调查制度和填报系统培训;邀请国家级专家赴沈阳、大连及鞍山等6市,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区域集中技术帮扶。

三是按照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的调查范围确定调查对象,除利用好调查专用系统提供内置名录库外,还充分利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等多元数据进行比对。完成省、市、县(区)三级排查清单整合,确保122个统计调查行业范围内企业全面覆盖。

四是开展了统计数据的抽查审核,严把统计质量关。通过资料核查、电话复核、现场审核、横向比对等方式,对全省1321家纳入统计调查范围内的企业填报数据按比例进行审核,并对详细调查企业和重点调查企业进行全面审核,确保填报数据的正确性、合理性、真实性。

下一步,我省将持续夯实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基础,持续开展化学物质详细类和重点管控类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充分运用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数据,加强数据综合分析运用,为高质量完成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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