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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96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来源:营口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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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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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改任务

《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要求,2019 年年底前完成沿海渔港摸底排查工作,编制渔港名录并向社会公开,推进名录内渔港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但辽宁省农业农村部门直至 2020 年 10 月才对外公开渔港名录。督察发现,辽宁省渤海海域共有渔港 86 座,大多数渔港存在审批手续不全、污染治理不到位问题。28 座纳入名录管理的渔港中仍有 19 座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部分渔港仍存在港口污染防治设施配而未用、港池垃圾清理不及时等问题。58 座未纳入名录管理的渔港更普遍存在审批手续不全、生产生活污水和渔业垃圾处置设施建设不到位等问题。

二、整改目标

完成渔港审批手续和污染治理设施

三、整改措施

(一)排查域内渔港情况,结合辖区内渔船数量、渔获物交易量等情况,确定保留渔港,其他渔港依法予以关闭停用。

(二)按照有关要求,完善田崴北渔港等保留渔港的审批手续。

(三)压实属地和渔港港主责任,2023年年底,对保留的渔港完善油污收集、转运设备,按照有关要求妥善处置油污废水,建设渔港公共厕所、移动垃圾箱、垃圾站等污染防治设施,切实解决渔港脏乱差问题。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开展辖区内渔港摸底排查工作。确定全市保留渔港8座,其他渔港依法予以关闭停用,其中:名录内1座渔港为盖州田崴北渔港(正在规划建设中,尚未投入使用),名录外保留渔港7座分别为盖州三孝(光辉)渔港、望海(珍珠湾)渔港、仙人岛渔港、西河口渔港、白沙湾渔港、京东渔港、四道沟渔港。

(二)完善渔港审批手续。全市8座保留渔港已完成渔港用海、用地手续的补办工作。具体情况为:1.田崴北渔港渔港:审批手续齐全。2.西河口渔港:不涉及陆地,无需办理用地手续;海域使用手续已完成用海程序审查,预计月底前完成手续办理。3.三孝(光辉)渔港,有海域使用证,属于已批准尚未完成填海历史遗留项目,该渔港未建设完成,目前无需办理用地手续。后续渔港优化建设方案已通过省自然资源部门审核。4.仙人岛渔港:不需办理土地使用证;仙人岛渔港属未批已填历史遗留项目,已通过省自然资源部门备案,进入组卷程序,预计月底前完成组卷上报。5.白沙湾渔港:不需办理用海手续。用地手续经与省自然资源部门沟通,目前该渔港用地已以“城镇零星建设用地”的形式上报省自然资源部门。6.望海(珍珠湾)渔港:有用海手续,用地手续于2024年1月4日完成办理,共办理土地使用面积25万平方米,目前用海、用地手续齐全。7.京东渔港:有用地手续,用海手续情况为该码头构筑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颁布前形成,有区政府出具的相关手续。8.四道沟渔港:不需办理用海手续,已取得土地使用证面积5公顷,后续逐渐完善四道沟渔港用地面积。

(三)完善渔港污染防治设施。按照农业部《渤海渔港污染防治设施设备配备标准》我市已完成保留渔港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配备,建设了物资储备库、油污水收集池、污水收集沟渠、环保公厕、移动式垃圾箱、垃圾站、宣传栏,同时配备了吸油毡、围油栏等污染防治物资。建立了生活垃圾、油污水的收集转运机制,保障渔港环境整洁。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9日

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

电    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营口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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