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依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现将2022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17日至3月30日(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企事业单位、组织、群众若对企业信息有异议,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网络邮件等方式反映。来信请寄: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3号营口市生态环境局,邮政编码:151000,请注明联系人、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网络邮件方式:请将意见发至ykhbzhk@163.com。
联系人:李书儒,联系电话:0417-2206091
营口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