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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好环境防线,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来源:营口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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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3-12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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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发生以来,作为市生态环境局具体负责科室,在疫情防控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中,深入医疗废物产生和处置现场,贯彻上级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按照“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要求,依据职责积极开展工作,确保我市在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得到妥善处置,为打好全市疫情防控阻击战和歼灭战提供强有力的环境保障。

一、成立市生态环境局疫情指挥部,建立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群

疫情发生后,按照局内科室及下属单位的职责,制定并下发《营口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通知》(营环函〔2020〕15号),要求局内各科室、各分局以及各相关单位依据职责,全力做好疫情防控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建立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工作群,联合住建局、营口市公共设施维护中心、营口市第三人民医院、营口市生态环境事务中心以及各生态环境分局,协调相关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监管医疗废物产生、贮存、处置各环节,确保我市医疗废物在疫情期间的环境安全。

二、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及市政府疫情防控要求

严格落实市政府《营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一是在局内制定下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的通知》,要求局机关各科室、事务中心、各县(区)环境分局加强值班值守,及时反馈、上报疫情;加强个人防护和卫生,提高自我防护意见;对来自疫区的亲友、旅客及时报告。二是针对《方案》的责任分工,深入到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医疗废物收集单位)进行现场检查,了解我市医疗废物收集车辆、收集人员及收集、转移量等情况,同时传达了市政府《方案》、辽宁省生态环境厅《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辽环发〔2020〕1号)。三是向市生态环境事务中心、各县区环境分局转发《转发〈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营环发〔2020〕19号)《营口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运输及处置监督检查工作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营环函〔2020〕14号),加强对医疗废物收集单位、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医疗机构)环境监管,对疫情医疗废物要及时上报并进行分类管理。

三、及时制定和启动营口市医疗废物处理应急预案、方案

为确保我市医疗废物在疫情期间及时、安全、科学处置。针对我市医疗废物为跨市转移处置的情况,经与市住建局商议制定了《营口市医疗废物处理应急预案》,自1月23日起,每日到市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场所,掌握我市医疗废物贮存、处置情况,并及时上报到市疫情防控中心和省生态环境厅疫情指挥部。在锦州中断处置我市医疗废物处置的关键时期,启动应急预案、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协调抢修营口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焚烧炉、协调辽宁绿源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应急处置医疗废物积存量、协商锦州市履行医疗废物处置合同,我市疫情医疗废物、非疫情废物得到及时处置,切断了疫情垃圾感染扩散的途径。

四、现场办公及时解决医疗废物处置瓶颈

疫情发生后,锦州中止了接收我市医疗废物,给我市疫情控制造成极大风险。2020年1月25日接到营口市首例疫情通报后,及时向市政府、省生态环境厅报告情况,协调市住建局相关领导、人员,对营口市医疗垃圾焚烧炉进行抢修。1月26日会同市住建局领导、相关人员深入抢修现场,经过工作人员近40个小时的不间断作业,1月27日晚,已停用的医疗垃圾焚烧设施恢复生产,将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患者定点收治医院产生的医疗垃圾全部及时焚烧处理。

为解决积存医疗废物,带领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相关人员多次到辽宁绿源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现场办公,商讨解决应急处置的实际问题,并协调各部门调配消毒液等疫情处置所需必需品,确保辽宁绿源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在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期间环境安全。1月28日,辽宁绿源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接收处置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医疗废物能力为5吨/日,我市医疗废物实现自行全部处置。

五、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和处置

疫情发生后,带领市生态事务中心环境监察人员对定点医院营口市第三人民医疗进行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和医疗废水处理的现场指导。要求对疫情医疗废物和非疫情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和贮存,严格执行交接制度。在第三人民医院未建立医疗废物贮存场的情况下,协调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将其具备红外消毒功能的医疗废物收集车放置在第三人民医疗,作为疫情医疗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实现了疫情医疗废物与非疫情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处置。

六、市、县联动,加强医疗废物产生、运输、处置的环境监管

为保证医疗废物的全过程监管,避免交接、转移过程中发生遗撒,造成疫情扩散,组织市生态环境事务中心、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开展对医疗机构产废,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的跟踪监管。在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的全力支持配合下,特别各县区生态环境执法队负责人识大体顾大局,靠前指挥,推动了我市生态环境执法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序开展。1月25日至2月21日,全市执法人员共出动563人次,对全市各大医疗机构的危废处置场所及转移车辆开展现场监控;出动执法人员275人次,对医疗单位和城镇污水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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