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根据《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及辽宁省司法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的通知》(辽司通〔2023〕21号)要求,目前,我局已起草完成营口市生态环境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四张清单”(以下简称“四张清单”)。现对“四张清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3年9月28日前通过信件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市生态环境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黄丹 联系电话:2206037
通讯地址:营口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科
电子邮箱:ykhjjcbgs@163.com
营口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