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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生态环境局招聘市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专职巡查员(公益性岗位)公告

来源:营口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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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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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重点群体就业援助政策,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有关要求,营口市生态环境局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巡查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9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为生态环境保护专职巡查员,具体要求如下: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3.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符合低保、残疾人、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军烈属家庭等条件之一。

4.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二、报名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彩色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3.符合招聘要求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4.《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在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原就业局)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2、报名时间:2022年12月7日至人员招满为止。

3、报名联系人:大石桥生态环境分局 杭锡雨

0417-5900306

盖州生态环境分局 邵昀宁

18741756788

鲅鱼圈生态环境分局 郑岩

18341799567

老边生态环境分局 姜兴

13604976599

站前生态环境分局 孟伟

15010091528

西市生态环境分局 王晶

0417-4880321

三、薪酬待遇

按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标准执行,并享受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待遇。工作时间按机关事业单位规定执行,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年休假。如有政策调整,按照新标准执行。

营口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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